热门搜索:
根据《国家商品条码管理办法》*十三条规定:在国内生产或代理销售商品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的,生产者或代理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,并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备案。否则,将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不改的,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。
境外商品条形码备案所需资料
一、销售产品使用境外条码备案:(经销商备案)
备案所需提交以下资料
1.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,1份;(需加盖备案企业)
2.境外企业注册商品条码的证书(或相关证明文件)复印件及对应的中文翻译件,各1份(需加盖备案企业);
3.授权委托书(或相关证明文件)复印件及对应的中文翻译件,各1份(需加盖备案企业);
4.产品外包装图;
5.境外条形码备案申请表2份,电子版1份